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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门 |
学院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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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名称 |
督查督办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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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人员 |
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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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配合的 相关部门 |
学院各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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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内容 简介 |
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和部门工作职责,对完成任务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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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流 程 |
1.立项。对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,应及时分解立项,拟订督查项目和方案,对领导批示和交办的督查事项应及时登记,提出拟办意见。 2.审批。拟督查督办的事项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。 3.交办。根据立项督查的内容和领导的要求,按工作职责批转有关部门办理,并以督查通知书的形式下达,紧急事项也可用电话下达。 4.督办。督查通知书下达后,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,要及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。 5.反馈。每月办公室对督查、督办的事项进行汇总,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,重大事项也可随时报告。 6.办结。每项重大督查工作办结后应及时立卷归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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