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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音室行为管理制度

  1. 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入语音实验室上课,按时上下课;上课必须穿鞋套。
  2. 在语音室上课的师生必须按“八荣八耻”的规范要求自己。
  3. 学生按学号入座,未经任课教师允许,不得随意调换座位。就座后认真检查机器情况,如有问题应及时反应给语音室管理人员,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。
  4. 在语音室内要举止得体,语言文明;禁止大声喧哗、打闹、不得随意搬动桌椅。
  5. 严禁在语音室内吃食物、抽烟、随地吐痰,一经发现罚款20元。
  6. 严禁在语音设备的任何地方乱涂乱画,一经发现罚款50元。
  7. 严禁学生自行拆卸设备,一经发现将对其记录在册。如造成设备损坏,应按价赔偿。
    1. 损坏一个耳机,赔偿50元;
    2. 损坏一个学生终端机,赔偿800元;
    3. 损坏一个显示器,赔偿1200元;
    4. 损坏一个椅子,赔偿30元;
    5. 损坏一个桌子上的玻璃,赔偿100元;
    6. 损坏一个学生专用桌,赔偿200元。
  8. 严禁学生操作教师端主控设备,一经发现罚款300元,并追究任课教师责任。
  9. 对于严重扰乱课堂秩序,滋事闹事,造成恶劣影响者,按相关的院规及法规进行处罚。
  10. 课程结束后,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正常关机(务必要关闭显示器),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清扫,关闭所有电源、门窗。

 

所有上课师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则,违者按规定处罚。望广大同学积极配合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沈阳工程学院
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3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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